也许真的算不上什么世上之最恶心,但是的确把我恶心坏了。

上周四兴致勃勃地清洁阳台,照旧,发现花架上零星爬着几只小蚂蚁——就是前些天屋里的鞋柜的玻璃面上总跑的那种,自从我下狠手喷了几回杀虫剂后似乎已经被清理干净了。果然!就是从阳台上窜到屋子里的。接着忽然又发现,这些个小爬虫的大本营是阳台角落吊挂着的那盆花!不得不根治一下,否则不仅它还会往屋里渗透,而且旁边的其它那几盆花似乎已经遭到了迫害,蔫得半死不活有气无力的,555,那都是我刚搬家时精挑细选来的宝贝儿呀。

翻出来去年的照片做个参考:
就是最顶上的那盆,小碎绿叶子油亮油亮的,还老爱开小鱼肚形状的小花。

蚂蚁模样的小虫子在垂下来的枝条上忙碌地跑来跑去,但肯定不是蚂蚁。花的叶子本来油亮喜人,现在多数都很污浊,黑乎乎的,仿佛被风吹雨淋很久很久之后和了泥。第一我讨厌那些虫子,第二我不喜欢那么漂亮的植物被污垢盖住,于是就一念之差地拎了它到厨房的水池里冲洗。。。坏啦。。。近距离地观赏到了虫子们在我家小花上全方位搭建起来的巢穴,几乎每个叶子的正反两面都是黑泥(怀疑是不是虫子的分泌物。。),枝条上密密实实的都是虫卵、、、、叶片上也有,水冲还冲不掉,得用手指擦,一拨拉就掉了。

可怜我本是最怕呼溜乱窜的虫子的,平时看见同时超过3只当时还以为是蚂蚁的这东西都要尖叫,而今居然要亲手摸虫卵,真是……唉,现在回想一下都想吐!而且这一洗,竟然就洗了几乎三个小时,累死我了,脖子肩胳膊腰浑身都疼。终于洗干净以后,挂回去,隔了一会儿工夫再去看,又有几只死虫子爬出来了,可恨啊!拎起雷达喷雾一通喷。。。。万一花儿抗不过去,死了,我也认了。其实最开始下手洗时也是一时异想天开,这活儿干得越来越恶,就想干脆拎出去扔了算了。其实心里也明白我这么样洗它是没用的,姑且不说土壤里可能藏了有多少苟活的虫和无数未来会长成的虫卵,就算是叶片上那些虫卵也不可能洗得彻底,太多叶子了!!!我甚至不知道这花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它害的是什么虫患,根本没法对症下药。而就算明知喷杀虫剂最终会整死作为寄主的花,我还是尽量给它清洗得干干净净的,即使过程中不小心碰断了若干的叶瓣,碎了一池子底。曾经那么生气盎然的一盆植物,那么漂亮的它,就算死去也应该是清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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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许久不曾写过日记,四边已磨旧的日记本子仍随身带着,却似乎再没有那样细致的心思。
匆匆忙忙,辗辗转转,朝朝暮暮,好似什么都没有变,却总有些什么不一样了。

——以上,是昨日看的小说里的两句话。

偶尔,我会把在小说里看到的心有戚戚焉的文字用一个简单的ctrl+V,复制到MSN的共享信息栏里。有时洒脱,有时禅意,惹来相约午饭时常用到MSN的同事们的猜想纷纷。其实无非就是这么简单罢了。:)

从前是很爱写日记的,爱一抒己见,哪怕是只留下一点曾经感慨或仅仅是唠叨的痕迹。从什么时候起,写东西的时候慢慢少了呢?想与不想,答案都是茫然。所以,猛地读到上面的文字,心中突如其来的感触,那种认知似乎好像风云变幻、物是人非、此去经年……

在家里猫了一天,窗外从清朗山水变成了灯火高低错落、在水面上拉成长长的影子,这一天,没做任何有建设性的事,却一样过得飞快。学校的办公室没有窗,常常不知是什么天气,今天从早到晚的几阵倏忽骤雨才让我醒起:原来6月是香港的雨季。

月初那几天在北京。又不得不慨叹这一次出公差中穿插的高效率——在后海,靠着湖畔的吧座,见到“网友”了颇有几年时间的Tempture夫妇;在民族饭店和南开时博士班的两个同学吃饭,其中的斌宏同学是自去香港一别七年未见的,昭良同学倒是两年前见过一面;在威斯汀酒店的意大利餐厅里跟老孟同学一起吃了顿饭,两个小时过得好似十分钟,那么快。

Tempture夫妇从美国回来,才刚过了在家一周的自我隔离期,T mm似乎还有些怨气。她噼里啪啦说话很快,带着北京女孩的干脆泼辣劲儿,让我最吃惊的是他们俩竟然跟我聊了许多专业啦研究课题啦这些枯燥问题。他们就要去西藏玩,我很羡慕。斌宏同学换了发型,他本来就不苗条所以多年之后的今天也不会显得人到中年的发福。可惜我的回程机票是早早订好的,不然可以多等两天就是他的好日子,他跟那位相识666天的6月6日结婚,多么的浪漫!昭良一年多前被某民企老总挖去作了CEO,这件事我是早就知道的,但我不知道他的企业是那么的有趣、又充满未来的挑战,而且他工作得那么有成就感,如果用一般衡量成功的指标来卡,那真的是非常的成功。我说明年的暑假安排一下吧,我到你的公司去学习观摩。老孟,大学本科四年照顾我坐什么火车、哪个站下车的老孟,这么多年没有见面,甚至连通电话也只是因为家里出了那件事急病乱投医地想起的老孟,如今即使不算身居高位也是很有些权力地位的人了,还是那个模样,说话的神态语气腔调什么都没变。说什么话都不需要斟酌考虑,我知道他不会责怪我有事才想起找他,他该也了然即使再久没联系我们仍然属于最好的朋友那一类。这种熟稔无间的感觉是舒服而且心安的。

是不是人变老了才越来越惜旧?是不是下雨天、生病了,人更容易思绪飘远感慨万千?不知道,也不在乎。

自从爸妈回了贵阳,家里的事情就不再一丝不苟。我会睡到自然醒,早餐也不再是雷打不动有牛奶与鸡蛋,地板每周擦一次,接连两天煮晚饭都没发觉煮下锅的是糯米。。。。两个人都忙中偷得半日闲时,他打他的游戏,我看我的小说,各不理睬,安静从容。哎~即使过得浑浑噩噩像猪一样的,也未尝不是种幸福。

不写是不写,一旦想写,照旧收不住笔,啰七八嗦的。管它是谁说写博客是一种寻求自尊和自我肯定的表现,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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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费德勒的铁杆粉丝,并一向毫不掩饰对他的头号劲敌纳达尔的抹黑。

与蛮牛之力的小纳不同,今天决战巴黎的费德勒仍然以他一贯的时尚得体装扮出场,发带上的红色耐克标志与领口外翻露出的一小片橙红交相呼应,鲜蓝的T恤,灰调的短裤,怎么看怎么顺眼。。。人是悦目,球风是优雅,眼神和表情沉稳酷毙。

第一场的秋风扫落叶没赶上,从第二场开始我就抱着笔记本一边认真地观战一边崇拜地预制庆贺胜利文。索德林的正手强攻确实不俗,对费德勒的正反手两个极点的突袭也往往令人惊叹,再加上身高的优势,也让他在上网时能有希望自救(虽然还是被多次出神入化地穿越)。但是我们伟大的费天王,总是沉静从容的费天王,两场共打出9个Ace球的费天王,他今天就是整个人焕发着神话一样的光芒,多少次绝大角度的抽射,落点刁钻精准,那种控制力简直叹为观止,充满王者之气,势不可挡。第三场5:4时,费德勒曾经一度似乎有点儿急于取胜,出现了几个低级失误。镜头就不时切到看台上他女友那里,焦灼地双手互握为他祈祷。很快,尘埃落定了。没什么悬念的,费德勒赢了,他终于拿到了职业生涯中第一个红土大满贯。表面沉静实则很容易激动的费德勒顿时扑倒在红土地上——之前一直在下雨,估计早成红泥浆了——双手掩面,深深地匍匐在地,喜极而泣。这个胜利,来得可真的不算早哇。。。

连一心想让我的偶像落败的Ken都禁不住说:今晚是一个完美的费德勒。
不得不小更一篇,以为之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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